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社会适龄男性中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年满十八至四十周岁,身高1.60米以上,体重50kg以上的男性青年; 2、具有初中或技工学校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薪酬待遇 1、在正式上岗工作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甲方按本单位相同岗位员工平均薪酬的相关规定发给乙方劳动报酬,并发给生产性津贴,每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 2、正式上岗后的劳动报酬,根据泰安矿务局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薪不低于5000。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对培训合格者上岗前依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医疗、养老、享受同等条件职工福利待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待遇。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本次招用采掘合同工本着“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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