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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三) 发布日期:2011-01-26 10:27 浏览次数:2016
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果要看完整信息,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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