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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四) 发布日期:2011-01-26 10:28 浏览次数:2026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下同),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确定,由煤矿企业提出报告,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果要看完整信息,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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