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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1-05-12 10:38 浏览次数:3646
第一百零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设立相应的通风机构和分管通风的副总工程师,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直接领导,负责一通三防等技术业务。每一通风队必须配齐工程技术管理、通风、瓦检、防尘等人员和设施。第一百零五条建设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建井主要通风.....果要看完整信息,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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