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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规定领导须按所配公车排量植树|公车|领导|植树来源:新华社 发布者: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2-10-19 09:35 浏览次数:548
郴州市日前出台政策,倡导建立“购车碳汇林”,要求在职的相关领导干部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栽植相应树木。
日前郴州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管理办法》要求,郴州市在职的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机关各单位及市各人民团体“一把手”栽植或捐资“购车碳汇林”,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1.8升以下植树3亩、1.8升-2.5升植树4亩、2.5升以上植树5亩的标准栽植“购车碳汇林”,因季节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采取以资代劳办法,每亩造林劳资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300元收取。而对于企业和私家车业主,郴州则鼓励其自愿栽植“购车碳汇林”。 同时,《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管理办法》还规定,郴州凡是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棵-5棵,或者完成3个义务工日的相应绿化任务。应当义务植树但因故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非农业人口,必须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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