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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拟规定3个月以下刑罚可由看守所执行|监狱法|刑罚|看守所来源: 新京报 发布者: 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2-10-24 08:59 浏览次数:569
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监狱法等七部法律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监狱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7部法律的18个条款,拟微调,以与新刑诉法相衔接。其中监狱法拟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诉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昨日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为保持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协调,确保新刑诉法有效实施,法工委清理了有关法规,确定监狱法等7部法律的18个条款,需要修改。其中,监狱法拟修改内容最多,达7条,涉及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其次是律师法,共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法各一条。 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个别条款,也与新刑诉法不一致,但并未纳入本次清理修订范围。李适时解释说,“从实际工作考虑,这两部法律的个别条款,现在不修改,也不影响刑事诉讼法的实施”。 ■ 相关新闻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协会登记备案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二审,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望不再向证监部门申请注册 昨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对比一审稿,二审稿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统一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 一审稿私募基金“转正” 一审稿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但私募“转正”后,由哪些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监狱法等七部法律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监狱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7部法律的18个条款,拟微调,以与新刑诉法相衔接。其中监狱法拟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诉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昨日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为保持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协调,确保新刑诉法有效实施,法工委清理了有关法规,确定监狱法等7部法律的18个条款,需要修改。其中,监狱法拟修改内容最多,达7条,涉及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其次是律师法,共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法各一条。 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个别条款,也与新刑诉法不一致,但并未纳入本次清理修订范围。李适时解释说,“从实际工作考虑,这两部法律的个别条款,现在不修改,也不影响刑事诉讼法的实施”。 ■ 相关新闻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协会登记备案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二审,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望不再向证监部门申请注册 昨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对比一审稿,二审稿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统一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 一审稿私募基金“转正” 一审稿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但私募“转正”后,由哪些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一审稿将管理权限赋予了两个部门,由基金行业协会、证券监管机构实行“两级管理”,规定“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其募集的资金总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数额的,应当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册;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到基金行业协会登记。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经注册、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分别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二审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孙安民表示,按照上述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行业协会,分别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募集数额,进行注册、登记和备案,“这不利于统一掌握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情况”。 因此,二审稿做出修改:“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登记,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应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数额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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