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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7部门决定开展整治违法排污行动|发改委|违法排污|土地市场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2013-06-04 09:18 浏览次数:667 七部委整治违法排污 《经济参考报》记者3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决定2013年5月至1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废水污染地下水、医药行业环境污染将成为行动重点。 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七部委印发的《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限批。 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此外,七部委还将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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