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福建省决定从9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省煤矿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
此次检查由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联合组织,检查主要内容为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暂行)>和<福建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情况,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达标规划、政策激励机制及执行情况;各产煤设区市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评级工作的主要措施及做法;煤矿企业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制度措施、检查标准制定执行情况,月度、季度、半年检查及年度考核评级、奖惩等情况。
检查采取煤矿企业自查、市县联合抽查和省级督查的形式进行,要求全省所有煤矿都必须认真开展自查;从10月15日至20日,各产煤设区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组织对本地区煤矿进行抽检,抽查的煤矿数不低于本地区煤矿总数的20%。在此基础上,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要求此次检查要与当前开展的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打非治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坚持深入生产一线,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同时,要求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单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