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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煤矿安全达标可获奖百万元|煤矿安全|达标|奖励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者: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2-07-11 09:28 浏览次数:630
据新华社7月10日电 煤炭大省山西近日出台“煤矿安全质量新标准”,并出台达标奖惩机制:达标者可获得5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山西省此次出台的煤矿安全质量新标准,将考核专业从8个扩展到11个,且首次纳入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等3个专业,还将安全教育培训、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纳入安全管理、地面设施专业,实现安全质量标准从井下到地面、再到职业卫生健康等内容的拓展。“新规”标准更高,要求更细,可操作性更强,细化了每一种采煤工艺标准。 山西省还出台了配套的达标奖惩机制:对年度内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的矿井进行命名表彰,对达到一级标准化的矿井,加大奖励力度,奖励额度为50万元至100万元。此类矿井必须满足连续3年(含3年)以上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100%、采煤工作面实现数字化控制等硬性条件,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矿井。 同时,对在年度考核评级中未达到规划等级目标的矿井给予通报批评;达不到标准化三级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达不到三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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