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 |
![]() |
![]() |
![]() |
首 页 | 安全信息 | 矿业技术 | 矿业资源 | 安全产品 | 安全书城 | 人才招聘 | 设备展会 | 服务威客 | 安全论坛 | 视频专区 | 在线留言 |
铁道部通告称11月18日前安检升级 刀具等需托运|铁路|安检|托运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布者: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2-10-25 10:38 浏览次数:578
从沈阳铁路公安机关获悉,公安部和铁道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从10月20日至11月18日期间,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李包从严实行安全检查。旅客应自觉接受和配合安检,严禁将有关危险和违禁品带进站、带上车。
据沈铁警方介绍,通告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例如,严禁旅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铁路警方提示,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旅客或者托运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矿业技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在线留言 |
![]() |
Copyright © Aqxx.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30-4号 邮编:400600 客服热线:023-48732113 Email:aqxxpt@163.com 法律顾问:重庆展图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重庆满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矿业技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渝ICP备11006737号-1;客服QQ:75960830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