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 |
![]() |
![]() |
![]() |
首 页 | 安全信息 | 矿业技术 | 矿业资源 | 安全产品 | 安全书城 | 人才招聘 | 设备展会 | 服务威客 | 安全论坛 | 视频专区 | 在线留言 |
专家:我国立法化学阉割强奸惯犯尚不成熟|强奸|化学阉割|刑法学家来源:国际在线 发布者:国际在线 发布日期:2012-06-01 09:04 浏览次数:1042
国际在线报道:近日,韩国首次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一事在中国国内引起热议。中国著名刑法学家赵秉志31日就此话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对强奸惯犯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的做法在中国以往的立法研究中从未触及,立法尚不成熟。
赵秉志说,“化学阉割”并非新鲜事物,全球有多个国家早已开始实施相关措施。“化学阉割”虽然在预防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由此带来的人权等方面问题使这一做法在法学界仍存在争议。赵秉志表示,性惯犯的犯罪行为存在各种复杂成因,中国不会轻易采纳这一做法,但可在今后立法研究上做进一步探讨。 韩国国会2010年通过“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为了防止重犯或者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决定对年龄19周岁以上的被告人采取荷尔蒙治疗手段,即“化学阉割”。“化学阉割”的基本原理是一种内分泌疗法,通过对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降低其雄性激素,从而达到控制性冲动的目的。本月25日,韩国对一名有4次强奸女童前科的惯犯实施首次药物注射,并在此后3年每3个月对其进行一次治疗。这是韩国历史上首次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
|
|
矿业技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在线留言 |
![]() |
Copyright © Aqxx.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30-4号 邮编:400600 客服热线:023-48732113 Email:aqxxpt@163.com 法律顾问:重庆展图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重庆满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矿业技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渝ICP备11006737号-1;客服QQ:759608304 |
![]() |